李先生是南海丹灶上林一品苑小区的业主,今年5月刚买了一辆新能源车,于是就想在自己的产权车位上,安装一个充电桩,但没想到却是一波三折......
李先生:
3月底电话咨询小区物业,可不可以安装充电桩,物业当时说,只要背后有墙 可以安装充电桩设施都可以。5月2日提出申请安装充电桩,报装的时候,小区物业他就说,有可能现在安装不了。为什么物业突然反口说安装不了呢?他们给出的理由为,小区并不具备安装条件。从李先生提供的《物业管理区域改建、扩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申请表》中可以见到,物业的意见为:经咨询原设计单位,本小区不具备安装条件,物业单位已明确告知产权人,其坚持报装,具体以供电部门审批为准,后续产生一切风险责任,由产权人自行承担。但李先生此前去供电局交申请表和资料后,曾有工作人员到场勘察小区停车场,电容量是没问题的。但就在7月9日,李先生突然发现,又有一户业主在车库内成功安装了充电桩,申请公示时间为4月28日。也有业主向记者表示,他申请公示的时间是4月10日,依旧没有安装成功。咦,比成功安装的业主晚公示不行,比成功安装的业主早也不行?难道装充电桩全凭缘分?他们就不明白,明明对方就比自己早5天,既然不具备安装条件,凭什么他就能够安装?这让他觉得受到区别对待!据统计,目前小区还有20多户业主没能成功包装充电桩。随后,记者来到上林一品苑物业服务中心,物业负责人表示,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1年8月12号印发的《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(试行)》,其中第三条,业主个人在既有车位配建充电设施需满足《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》(GB/T 51313-2018)有关要求。
根据原设计单位广东大成注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意见,上林一品苑小区车库的设计均于2017年前完成,无预留加装电动车充放设备条件,在供电负荷及消防设计方面跟现行标准存在明显差异。
那为什么仍有个别业主安装成功了呢?对此,物业负责人表示,他们并不清楚。上林一品苑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黄先生:
业主用什么途径跟供电局沟通去安装,我们是阻挠不了的,我们这边有登记 ,但是我们有些是不知情的。
我们在4月以后都是按照新出的文件的意见去加具的,我们会正常给一个整改函,但毕竟线后是业主产权,强拆是不可能的。
记者也向佛山市供电局了解情况,对方书面回复记者,经核实,2022年4月至今,共受理丹灶上林一品苑两户电动车汽车充电桩用电报装,用户提供的用电报装资料齐全,均有提供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同意安装意见,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于4月份开始给申请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出具“均不符合安装条件”的安装意见,供电部门无法核实确认。
丹灶镇相关部门表示,对于已安装的、供电所已设置的电表并正常使用的,物业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巡查管理,如果小区不符合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相关要求,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表决,对小区进行改造使其符合安装充电设施的条件,整改费用由车库全体业主分摊。
物业一方面说不知情
4月份之后都是写“不符合安装条件”
那为什么仍有2户业主
拿着物业的同意安装表
成功安装充电桩了呢?
希望物业管理企业也尽到自己的职责
一视同仁,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
编辑:郭大强责编:马涛监制:谢超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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